各行政村、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:
围绕省级生态镇、宁波级卫生镇争创目标,推动全镇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促进和谐松岙的建设,决定在全镇开展“松岙新人新事新风尚——我身边的文明之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、对象 “松岙新人新事新风尚——我身边的文明之星” 评选立足于我镇普通老百姓身边的文明人、文明事(如无私奉献、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尊老爱幼、爱岗敬业、乐善好施……),评选对象不受年龄、性别、职业等限制。“文明之星”主要是指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涌现出来的道德楷模,全市各地在“三个文明”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,包括全镇各行各业、各条战线的工人、农民、现(退)役军人、公务员、企业家、新闻工作者、普通市民、下岗职工、在校学生、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社会其它层面的人士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办法 1、推荐候选对象:
推荐采用组织推荐、镇民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。组织推荐由各行业主管部门、各行政村(居委会)负责,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1000字左右推荐材料一份,向镇文明办提出书面申报(推荐表附后),联系电话:吴蓉88796021。 2、确定候选对象 对推荐的候选对象经初步筛选后,在奉化新闻网松岙网站 “松岙新人新事新风尚——我身边的文明之星”专栏中每天刊(播)出1-2位候选人的事迹,在此基础上,由评选活动组委会确定10个正式候选名单。 3、投票评选 在奉化新闻网松岙网站上刊发10个“松岙新人新事新风尚——我身边的文明之星”候选名单、事迹简介,请全体镇民投票评选。根据投票结果,经组委会讨论,确定“松岙新人新事新风尚——我身边的文明之星”。 4、表彰奖励 适时举行颁奖晚会,隆重表彰“松岙新人新事新风尚——我身边的文明之星”,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。
三、组织机构
活动设组委会,由党委书记董志松任组长,镇各班子成员为组委会成员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(设在社会事业办),具体组织评选活动。
四、活动要求
“松岙新人新事新风尚——我身边的文明之星”评选活动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效载体,也是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活动。各村、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,切实加强领导,广泛宣传发动,确保评选活动高效、有序的开展。要通过这一评选活动的开展,发动广大镇民广泛参与,评选出最能代表我市市民文明素质的“我身边的文明之星”,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文明事、文明人,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营造人人争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,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整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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